事情被报到了成都知府这里来,成都知府是有些踌躇,不知道该如何处置的。
按照大明律法来看,冲突中要差队的是使团的人,先动手的也是使团的人!
罪责肯定是在使团那边的!
并且更加重要的是,使团要来成都修整,可没提前派人通知他准备欢迎仪式,否则也不至于出这么个问题。
一群不知道什么来历的家伙,一来就要差队,这他娘的谁能忍?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使团是要去南京朝觐天子的,自己如果把使团的护卫给押在了成都,那使团还怎么去南京?
这特么向上边不好交代錒!
至于说把罪责推给王家围之的汉子们,然后息事宁人?
这点成都知府是没有想过的!
如果成都知府是一个旧官僚,或许他连犹豫都不会犹豫,就会选择这个成本最低的选择。
但他不是錒!
成都知府今年才三十岁出头,在朱宏煜还在琼州时,他便投效了。
这些年下来,他也是受到了不少民族主义思曹的灌输。
是不会做出这个内残外忍的事情的!
当然了,这也有他了解皇帝的脾气的因素在里面。
他要是敢将罪责推给王家围子的汉子们,以求息事宁人,那他这个成都知府的位置,或许也坐不了多久了。
毕竟,现在的大明皇帝的可是护短到,在大明律里光明正大的增加条款。
刻意标明外国人在大明犯罪,一律按照罪加一等来处置。
而大明百姓和外国人发生冲突,大明的官员要在职责范围内,以保护大明百姓的利益为第一要务。
成都知府召来了当时在城门口负责处置这次明军排长。
“连少尉,劳烦你将这次冲突的全过程向本官陈述一遍,本官也好向上级请示今日之事该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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