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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猎:猎人的笔记第九百四十二章 砍什么头,砍脚啊!

“好喵。”

香兰舔舔爪子,从行囊中掏出一团像是用捣碎的草蓉捏成的猫猫头一样的玩意儿,将其放在地上。

然后它眨着眼睛看向戈登他们,似乎在期待他们提问。

戈登顺着它的意问了句,“这是什么?”

香兰叉着腰,自豪道:“这是偶跟鱼籽新学来的配方喵,叫蜜虫吸引香喵,点燃后的烟气,会把附近的回复蜜虫吸引过来喵。

这样战斗中有需要的话,你们就可以随时使用蜜虫恢复伤势了喵!”

说着,香兰掏出个小火镰,点燃了猫头状香团的耳朵尖。

一股带着甜味的烟气,缓缓弥散开来。

“挺不错。”安希尔点点头,给予了这种颇具实用的新技能相当高的评价。

香兰又得意地望向猪扒,猪扒挠挠耳朵,没有说话。

心中想的却是“自己是不是也该学些新东西了。”

夸了香兰几句后,戈登让同伴们做好准备,然后独自扛着大剑,走向溪流中沉眠的惶怒恐龙。

他本来是准备砍脑袋的,却见剑术大师向他走来,还对他做了个“稍等”的手势。

“不要砍头,砍脚踝,效果更直接些。”剑术大师简单说了句。

戈登看了沉面中的惶怒恐龙一眼,立刻明白过来剑术大师的意图。

经过这段时间的袭扰周旋,这头恐龙的“质”已经被剑术大师他们探得很清楚了。

——部与头部相对较软,腰部与尾部次之。

如果从这方面考虑,瞄准头部与部攻击是最有效的,但很多时候质并不是唯一考量。

看这小房子大的脑袋,这肌堆叠的口,挨个七八下真蓄力斩一点问题都没有,还不如砍脚趾脚踝。

兽龙种的后足,是它们行走与保持身体平衡的唯一肢体,后足若是断了,那胜局也就基本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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