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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我的文艺时代第210章 不写你都不是人

被偷的东西里,最值钱的就是那块手表。那是汪硕刚从信托商店给沈絮嘉买的,一块梅花的女表,新表三百六,信托商店是二手表,还不要票,二百八。

林为民借给汪硕的四百多块钱,光是买表就花了一大半。

沈絮嘉是舞蹈演员,日常饮食会吃很多强化食品,一个月的工资、奖金大都吃进了胃里。

两人又是在热恋期,汪硕打肿脸充胖子,没事就带她去下馆子,手里的钱花的很快。

眼见手里钱不多了,汪硕不敢再乱花了,憋了快一个月。

一直等到这个月沈絮嘉发了工资,拖了两个月的奖金也终于发了,沈絮嘉提议请林为民吃顿饭。

恋爱这种事向来是费钱的,而且是毫无用处的费钱。

没有林为民借的钱,两人进展的也不会这么快。

听完两人的经历,林为民默默的夹了口羊。

鱼找鱼,虾找虾,乌龟配王八。

这一对,他真不好评价。

他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空中小姐》那篇中篇汪硕应该能得到二百五六十块钱的稿费,后送去的那部中篇叫《浮出海面》,如果能顺利发表的话,三四百块钱肯定有了。

加在一起六百多块钱,可能坚持不了多少日子。

林为民压根就没敢想汪硕能还自己的钱。

等这孙子还钱,还不如拿他的去卖版权。

“你啊,加油写吧,照你这么个嘚瑟法,得写多少才能够你花的?”林为民说了一句。

沈絮嘉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不怪他,是我一开始不知道他的经济情况,早知道我肯定不让他花那些钱。”

林为民摇头道:“嫂子,不是你的问题。你是不知道,以前他跟谢靖俩人投机倒把,没少赚钱,了两年结果一分钱没攒下,他就是个漏财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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