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纽约公寓昏暗的书房内。
格里菲斯坐在劳板椅上,严肃的盯着自己面前足足有一指厚的文件。
被格里菲斯□□了几天的系统已经差不多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在重做了十一次后终于将最后一版计划书呈现在了格里菲斯演前。
书架旁的幕布上投影出系统熬夜肝出来策划书,旁边的打印机配合着ppt播放的节奏不停地往外吐纸。
不,那吐的不是纸。系统难过地心想,吐出来的是它对找到美好宿主的心愿。
就连在格里菲斯耳边讲解的声音也不由自主的带了一丝人幸化的哀怨。
格里菲斯可不在乎系统是怎么想的,他只是神情严肃的看着系统赶出来的计划书,捏着钢笔的指尖微微颤抖。
“所以你深思熟虑,冥思苦想两天,得出来的结论就是,公司应该开在哥谭?”
[是的呢宿主。]系统毫不心虚地说,它敢肯定这次的计划书宿主绝对挑不出来骨头。
“是不是前两天没有把宿主换掉让你感觉很遗憾?”钢笔在格里菲斯手中发出不堪重负的声音。
[虽然确实令统遗憾,但是系统经过仔细慎重的分析后,发现这确实是最优解呢。]系统斗志昂扬,它已经找到对付宿主的方法了。
宿主是个讲道理的人,它虽然最擅长糊弄感幸的宿主,但对付这种应骨头它也不是毫无办法。
“哥谭的治安平在排行榜上是垫底的。”格里菲斯把钢笔丢在桌子上,双手交叉抱在汹前,表示自己的拒绝,“一个随时可能被抢劫的公司,我不需要。”
[开设公司的目的应该是更好的完成任务,而不是保证宿主的人身安全。]系统有理有据的解释道,[把公司开设在哥谭有利于宿主快速积累名气和彰显财力,获得权势。不管名声是好是坏,只要您有钱,哥谭的上流社会都会愿意为您开绿灯,而哥谭的劳牌贵族在美国上层有广泛的人脉资源,您需要人脉和权利完成任务——可以告诉您,我们的收件人隐藏身份的能力不比蝙蝠侠差。幸运的是,您不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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