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余交趾人被常建仁一人在追砍着,无人敢回头。
秦臻只觉得一股子热血在奔涌,不禁拔出长刀喊道:“出击,全军出击!”
他带人堵在这边就是想抓俘虏的,可现在交趾人被常建仁给驱散了,抓个眼啊!
冲啊!
刀斧手们也傻眼了。
“卸甲卸甲!”
刀斧手卸甲,然后拖着刀斧追杀上去。
“让某去死吧!”
战场上出现了一个奇观:宋军都是三五成群的在追杀,只有常建仁在落单。
可落单的常建仁却一个人在追杀着数千敌人。
这不科学啊!
沈安若是在的话,定然会说不科学。
“万胜!万胜!万胜!”
欢呼声骤然而起,代表着前方有人斩将夺旗了。
常建仁拎着一个将领的人头在呼喊,秦臻才猛地想起自己的任务,就喊道:“招降招降!”
玛德!咱们是来劫掠苦力的啊!多杀一个就少一个修路的苦力,回头沈县公怕是会跳脚。
每一个人口都是钱财啊!
于是大宋将士都用蹩脚的交趾话在招降。
“祈祷跪地不杀!”
“每日有酒吃,有女人玩!”
“……”
那么好?
从未见过这等待遇的交趾人心动了,于是战场上跪下了一大片。
“建仁!建仁!”
秦臻大笑着找到了常建仁,看到他眼中的血红时,不禁一怔。
好个凶悍的家伙啊!怪不对那些交趾人都怕他。
秦臻从未见过这等不要命的家伙,他知道常建仁此刻处在嗜血状态,就抱住了他,低声道:“大胜了,建仁,咱们大胜了,抓了有差不多三千俘虏,立功了。”
“立功了?”
常建仁摇摇头,让疯狂的大脑冷静下来。
“是啊!立功了。”
秦臻听到他的声音平静了些,就松开,上下打量着他,当见到他腰间那依旧在流血的伤口时,就喊道:“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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