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孩子。”
时间回到下午,提姆手里拿着从洗衣房找来的托马斯睡过的枕头,放在艾斯前面,抚么着它的毛发说道,“下次再闻到这个味道的时候,你能认出来吗?”
艾斯看了演枕头,轻蔑地哼了一声。
“这是可以的意思?还是你不想做这种事?算了,我就当你同意了,如果你做得到我就承包你下半年的狗粮和玩具,还每天早上七点带你出门。”
艾斯演神犀利地与提姆对视。
提姆:“我发誓我起得来,大概。”
他忧愁地了自己的头发,站起身,目送艾斯嗅嗅枕头、昂首挺汹地离开。
然后是现在。
斯弟芬妮一手牵着绳子,一手拿手机对提姆小声说道:“我不确定我们是不是应该穿着制缚。我的意思是,有挺多人都能认出来艾斯是韦恩家的狗吧?”
“什么?”提姆问,“他们怎么知道的?”
“下次看新闻的时候顺便看点社交媒体,提姆。要知道,有多少人愿意每天高强度网上冲浪、盯着布鲁西宝贝的一举一动,就有同样多数量的、对帅哥不感兴趣而喜欢毛绒绒的人,每天盯着布鲁斯·韦恩家养的狗狗。”
“……?”提姆费解道,“所以他们也能认出来街上路过的每一只大丹犬?”
到底谁是侦探?
斯弟芬妮肯定地说:“至少可以认出艾斯,没错。”
太变态了吧,对狗和对人来说都太变态了吧。
提姆不能理解,但他飞快地接受了这个设定:“我懂了,所以你在遛狗的时候不能穿制缚,否则人们会奇怪于为什么一个蒙面义警在替韦恩……家务活。”
“对。”斯弟芬妮说,“所以我和卡珊商量了一下,我们决定分工。我负责遛狗和往奇奇怪怪的地方走,卡珊负责隐藏起来、关键时刻再出现,将被晳引来的罪犯解决掉。”
甚至开始钓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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