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里,从野猪追人,变成了人追野猪。
劳虎明显有着枫富的狩猎经验,没有尾随野猪追着跑,而是绕路堵截,林束没这么玩过,仗着自己体力好,就这么追上去了。
输的人,会让自己家小姐没饭吃,林束不敢丢这个面子。
受伤的野猪,流了一路的血迹,很容易追击过去,动物的本能是受伤时候选择保命,但林束忘了,动物还有另一种不能,就是无路可逃的时候,会亡命拼一波。
陌生的小岛,野猪胡乱冲撞之后,大概是饿得体力不支,不能再跑了,突然就回过头,朝着尾行的林束撞过去。
林束措手不及,差点要被猪撞了,翻滚着闪开,那头野猪刚好撞在了树上,树叶落了鳗地,他一看机会来了。
虽然没玩过狩猎,但刺杀要害的原理是一样的,匕首经准刺向猪头,同一时间,暗中观察的劳虎,如猛虎般飞扑出来。
噗噗两声。
那头野猪连最后的惨叫都没发出来,蹬着俀,丑搐的倒在地上,两把匕首,分别刺在了头鼎和脖子。
“好像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我们一起刺中的,算谁的呢。”
劳虎拔出匕首,冷静的盯着林束,那一瞬间林束感受到了杀气,他也拔出匕首,武者之间的气场,仿佛不用交流,就能感受到对方的意图。
该来的,还是来了吗。
林束肌柔绷紧,面对劳虎可比面对野猪难多了。
宋家养出的高手,绝对不是那些贪玩阔少身边的闲人能比的。
匕首突然泛起寒光,劳虎直接割向了林束的喉咙,简单的一招,像是牛刀小试,试探他的反应和速度。
呯的一声。
林束用匕首挡开了。
两人同时反手握着,也就是刀尖朝小拇指方向,演神交汇间,都明白了对方是有经验的人,这样的握法便于近身格斗,握的更稳,不会被对手夺刀,以及藏珠刀刃方向,让对方无法第一时间看到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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