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谒魂盄第104章 惊天大逆转

警情通报

【近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有网民以短视频、直播、网上发帖等方式,广泛散布关于菲扬乐章艺人宋到的谣言信息。接报后,我局立刻展开调查工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木某某(男,32岁,滇州永昌人),孙某(男,40岁,滇州永昌人),赵某某(女,29岁,陕州咸阳人),陆某某(男,40岁,京城人),孙某某(男,27岁,鲁州人),徐某(女,30岁,吉州人)。

在网上分别以短视频,博帖子,直播等方式,多次捏造、散布有关菲扬乐章艺人宋到诈骗、睡粉、玩弄女等不实信息。

诋毁诽谤宋到及其背后公司,动网民抵制。

截至案发,诋毁宋到诈骗的木某某通过短视频、直播、以及收受赵某某钱财等方式,累计牟利六十余万元。

赵某某为陆某某下属,被陆某某指使,联系木某某实施这场有预谋的栽赃诬陷。

孙某身为永昌执法部门人员,接受赵某某五万元钱款,在没有确凿证据前提下,将菲扬乐章公司艺人宋到列为犯罪嫌疑人并在网上发通缉追逃。

孙某某和徐某在赵某某收买、教唆下,通过在网上发帖,以ai换脸、p图方式捏造宋到劈腰、玩弄女等不实信息。

截至案发,孙某某和徐某非法获利共计八万余元。

上述人员恶意占用公共资源,在网上广泛传播,引发巨大社会反响。对公民、网络环境和国家机关信誉造成极大程度抹黑。

对宋到形象造成巨大损失,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木某某、孙某、赵某某、陆某某、孙某某、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夏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目前,案件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下面落款为京城某分局。

时间,就是今天中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

此页为本章 第1页 / 共6页~

如内容不全或提示是最新章节

(^ ^) 请退出(阅-读-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