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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话事人274 清廷江北官场的一颗地雷,被自己人引燃了!

吴王府此举,被称为江南史上最严格的“酒统购统销令”!

第一,打向了小户。

对质量合格的酿酒小户签订合同,产量固定,统一收购。

而对于大户则是另外一种合作方式。

一县的大户按照份额出资,在县城周边盖酒厂集中生产。所生产的酒亦是县衙全部收购,产量不固定。

酒厂除了各家的老师傅之外,新募工人必须是本县百姓。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赋税。

……

以上是李郁对于生产侧的规定,销售侧则是另外一种规定。

虽然所有人都一头雾,侧是什么鬼?

实际上李郁也不懂。

主要是这样讲,可以增加身为上位者的模糊智慧光环,侧就侧吧。

酒销售网络实行的是固定经销商,份额配给制!

简单说,就是分为3个档次。

最低档(1档)的经销商,每年供给1000斤酒配额。

中档(2档),是5000斤。

最高档(3档),是10000斤。

3档经销商的名额暂不对外开放,需王爷特批!

2档经销商,面向治下所有百姓开放。

以苏州府举例,2档经销商仅有3个名额,第一年需要交纳500两银子,先报名交费者先得。

1档经销商,面向军眷。

凡江南人士加入第4军团满3年,即可获得终身经销权。

【从军第1天开始,家眷即可获得经销权。5年期满回家,经销权可延续至本人死亡。若在从军期间意外战死,则赠与家眷经销权50年。】

……

经销商只是酒的搬运工。

进货渠道单一,由县衙提供。

进价不高,40文一斤。销售价不低,500文一斤。

这也被称为指导价!

吴王府严令,凡低于指导价售卖,则被视为破坏市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降档,第三次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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