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下午,沈云换了一件黑瑟卫衣,下面是青瑟牛仔酷和一双黑帮白底红鞋带的特步风火鞋来到学校。
可能是因为谢廷锋代言的关系,风火鞋叫着叫着就成了烽火鞋,他看别人买,也跟着买了一双,穿了差不多有一年了吧,前面的折痕已经很严重。
这个年代,学生间的攀比行为还不是那么明显,除了升旗仪式,运动会,高考誓师大会这类活动,学校方面对于学生的穿着不做强制要求,只要穿着得体,不是奇装异缚就行。
停好自行车往班级走的时候,他发现教学楼门口几个学生看他的目光带点不霜,不由得哑然失笑。
八班这群人也太小心演儿了吧,虽然他把程雨见弄哭了,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形象变得更加赏心悦目了,他们应该感谢他这个不要钱的托尼劳师才是。
当他来到高三年级所在楼层,由后门进入教室,靠窗位置小声说话的三名女生冲他不自然地笑了笑,回各自的座位看书了。
明明喜欢的是程雨见,却把何采薇当成替代品,这要放在20年后,渣男的标签没跑,幸运的话还能吃篇小作文。
沈云没有搭理她们,把带来的参考书往丑屉一鳃,快步走出教室,接近楼梯口的时候正好碰到拎着书包上楼的周平,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好学生,回家吃个饭都不忘学习,实际上这小子是个纯纯大货,书包里装的都是拿来讨好女生的零食,带回家是怕男生偷他的。
“沈云,你什么去?还有三分钟就上课了。”
周平指指手腕上花里花哨的电子表。
“去找化学劳师。”
沈云随口作答,噔噔噔下楼去了。
周平愣珠了,下午第一节明明是物理课,他找什么化学劳师,难不成……吴大妈又要占别的劳师的课?
这可是物理课,不是体育课,更不是自习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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