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
这在传媒公司里,是一个颇为敏-感的词!
每年,传媒公司要接触大量的影视作品,改编剧本,衍生版权等等。
这里,每一家传媒公司,都有非常强烈的版权意识!
一个弄不好,出品的影视作品若是大火了,很多演红的人,目光都会盯着你!
或是因为嫉妒,或是因为不忿,或是因为利益冲突;
只要是有关系的,都恨不得人人过来整你,告你,威胁你!
但凡出现一点问题,便会像饿虎扑食一般,连你骨头渣都啃得不剩!
一般出现这种情况,要么是己方有完整的版权,将列位来犯之敌全部斩于马下!
但结果,往往也摆脱不了一身血,浑身伤痕累累!
吃力不讨好!
但相比而言,这还算是不错的!
若是己方没有版权,或者是版权不完整,那可就惹上了大麻烦!
不谈赔得你伤筋动骨,刮骨挖柔,你的名声就臭了!
越大的公司,越看重名声;
若是名声臭了,没有好的口碑,谁还敢和你合作?
既没有人和你合作,也没有新人愿意加入,对手还能发力呢,你内部就分崩离析了!
这样的公司,它离破产倒闭也就不远了!
因此。
“侵犯知识产权”这鼎帽子,简直就是大公司的催命符!
它一来,就是为了勾你的魂儿(名声)来的!
没了魂儿,公司还能活命吗?
等待它的,只有死路一条!
“我去,是真的吗?凌美集团居然侵犯知识产权?”
“不可能吧!凌美可是大公司,犯不着冒着这名声的危险,去这种事吧?”
“这可说不准,可能他们不想出版权费呢?要知道这大ip,可是值大几百,上千万呢!”
“说得也有道理,毕竟不是小数目,越大的公司有的时候反而越抠门!”
刹那间,自徐皓身后,骤然涌进来一堆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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