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比他更招人稀罕的是他那个崽子,小家伙聪明又漂亮,街上的姑嫂就没有不喜欢他的,家中弄了些什么都会招呼那个小家伙去吃上一些。
这小东西虽是生在天下一等一的富贵人家,但金铃儿的教育手段的确是有可取之处的,别看小兔崽子只有三岁,但说起话来却是知书达理,小嘴又甜,左一个姨姨右一个婶婶,俨然就成为这条街上所有小孩童年记忆中最可怕的别人家的孩子。
“你爹爹是什么的呀,整日看着也不做工。”
又有大人拿着糖来逗宋钢蛋,他只是把眼睛笑眯成了月牙儿,用嫩生生的音说道:“我爹爹吃软饭的。”
大抵这时,大槐树底下都会传来欢快的笑声,百无聊赖的黄昏时节也变得有趣了起来。
不过吃软饭也没什么,毕竟宋北云生得好看,长得白净,又饱读诗书还写得一手好字。那些姑婆妯娌的,虽然嘴上说说吃软饭不好,可谁不想要家里有个这样的帅小子吃软饭呢,这保不齐就是个苦读的秀才,说不准哪一日可是要成举人老爷的,这软饭值的很。
“你每天都带着孩子去跟那些人玩作甚。”
佛宝奴见到夹着小黑板穿得灰扑扑的宋北云走进屋,身后跟着正在啃红枣窝头的钢蛋,她立刻就变得不满了起来。
“还吃这些糙东西,万一不净吃坏了子你说该是如何。”
小宋回头看了一眼钢蛋:“我从小就吃这些长大的啊,也没见吃坏子。”
“那即便如此,你也不该让孩子跟着些人厮混,以后他可是要登堂入室的。”
“那你觉得我不啊?”
佛宝奴愣了片刻,眉头皱了起来:“你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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