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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的战争二千四百二十一章 天生冷血

菲尼克斯非常兴奋,非常非常的兴奋。

只要能开,而且瞄准的不是靶子,而且还能命中,她就会特别的兴奋。

确切的说不是兴奋,而是开心,不管打的是野鸡,还是野鸭,是熊,还是野猪,又或者是人,只要击目标是有生命的东西,而且还命中了,菲尼克斯都会感到难以言喻的快感。

杀的感觉是无可比拟的美妙,无法形容的**,是至高无上的享受。

菲尼克斯知道自己的爱好不正常,猎杀是人类的天,但是喜欢甚至享受猎杀到了她这样的程度,那就确实是不正常了,菲尼克斯知道这一点,所以她从来不会和任何人分享自己的快乐,她只是默默享受自己的快乐。

都说是人类最大的享受,但菲尼克斯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她也不想知道,她只知道自己迷恋的感觉只有一种,那就是杀的快感,不是击中靶子,是杀猎物的快感。

十三号是杀手,但那只是十三号的职业,他是被训练被培养成杀手的。

菲尼克斯也是杀手,而她是天生的杀手,一个天生的冷血杀手。

十三号杀人是工作,菲尼克斯杀人是取乐,这就是他们两个之间的区别。

菲尼克斯用了非常非常大的努力来避免自己去街上随意寻找目标然后杀,她知道那是变态的行为,虽然她很早以前就知道自己确实就是个变态,但她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没有追求和原则的变态。

其实菲尼克斯口下的第一个猎物是斑鸠,而她在很早以前就不打斑鸠了,现在能满足她的只有人,所以菲尼克斯在难以忍受自己寻找猎物并杀的预望时,她会寻找那些自己认为该杀的人去缓解自己的冲动,从这一点上来说,她其实更像个猎人,只不过她的猎物是人,就这么一点儿区别而已。

所以菲尼克斯极为满意自己现在的职业,雇佣兵,没什么理由就是可以杀任何敌对的人,这感觉她超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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