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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慌一万年第七十九章 浮屠

不过有一点,典韦想不明白。

白衣年轻人在杀了盗秘笈的中年男子后,既然人都杀了,为什么没有当场搜出秘笈,当场毁掉秘笈,反而先是离开了一会,再又折返回来?

搞什么!

如果白衣年轻人当场毁掉了秘笈,宋锦成自然就没有机会看到秘笈,么尸也不打紧,自然也就没有这档子惨剧发生了。

“你们几个过来……”

郑劳头招呼人手,指挥几个押运工在路边的蒿草丛中,挖个三个坑。

埋掉宋锦成和另一个无名男尸,还有典韦坐下那匹马。

马柔,其实也是有人吃的。

但对于这些押运工而言,他们是不会吃马的,马是苦力,马能识途,马是他们无言的伙伴,陪着他们风里来雨里去,这种情感羁绊太深了,甚至超越了人与宠物狗。

宋锦成是有家人的,都在苍桐镇。

大伙将宋锦成身上的遗物全部取下来,打成一个包,待回去后可以交还给家属。

但他的尸体,显然不可能带回去了,也没那条件带回去,估计半路上就会腐烂掉了,只能就地草草埋葬,简单用木板立个碑就完事了。

对此,大家心知明。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

行走的江湖的人,客死他乡是寻常事,尸体一般都是就地掩埋,最多回乡之后再立个衣冠冢。

那口品相不错的长刀,典韦自己收下了。

“刀是不错,可惜太轻了。”

典韦耍了两下,发现这口长刀只有十来斤重,显然不适合他用,留着送人或卖掉吧。

至于那八千两银票,白衣年轻人也没有带走,似乎瞧不上。

郑劳头想了想,分给典韦两千,自个拿了两千,余下四千两准备留给宋锦成的家人。

“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劳宋要是不贪这个心,就没这个事了。”

兔死狐悲,郑劳头心有感触,情不自禁的连连摇头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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